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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高手】我和我和他和他(张楚篇-好时辰2)

↑BGM:张学友《你的名字我的姓氏》


张楚真是没什么悬念啊。本来还想要不要写点色眯眯的事情,但结果还是加不进去,就这样吧!

复习前半截:《好时辰1》


从此以后 无忧无求
故事平淡但当中有你 已经足够

——《你的名字我的姓氏》



“然后我就硬是把他赶走了。”楚云秀低头喝了一口热牛奶,“唔,要不要加点糖?”

苏沐橙摆摆手:“不用了,热量太高。我说云秀你啊,心里明明喜欢人家,被告白还要赶人走,傲娇也要看对象的呀!张新杰那么闷骚,你不怕他被你拒绝一次就再也不开口了吗?”

楚云秀撩开挡住视线的长发,歪着头盯着茶几上的果盘,“不是有句诗嘛,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在我喜欢他的时候他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我也试探过几次,可他一点那方面的意思都没表露出来,又实在是个很好的朋友,我也不想把这种关系搞砸,渐渐也就放弃了。倘若那时候他能有些回应,也许高中毕业我们就会在一起,一起经历年轻人磕磕绊绊的恋爱,有甜蜜也有争吵,就算最后以分手告终,也算是一段美好的青春回忆。可是,可是啊,过了这么多年,那种甜蜜的心情已经没有了,只是有些不甘心罢了。而我也不是高中时候的甜梦少女了,以前期待过向往过的东西,都回不来了啊。”

苏沐橙用手肘捅捅她,笑得满脸狡黠:“你这话说得情真意切的,张新杰知道么?你俩可都快结婚了。”

“他知道呀,早就和他说了,我并不是为了少女时代的憧憬才和他在一起的。唔,该怎么说呢……沐橙你的初恋是谁?”

到这个年纪也不怕再揭黑历史,苏沐橙自嘲地笑道:“是一个比我大六七岁的人。他是我哥和叶修的朋友,那时候经常来我家打游戏。说实话我小时候觉得叶修烦死了,对我一点都不照顾,但那个大哥哥就总让着我,他每次来我都很开心。高中的时候他就跟着家长一起出国了,之后就再也没有联系,那会儿我才上小学。”

“那么,如果他现在回国来,机缘巧合和你重逢了,你会想和他试试看吗?”

苏沐橙在脑海里搜索着当年那个温和清爽的形象,模糊得连校服的颜色都记不住了,连连摆手道:“怎么可能!初恋之所以是初恋,就只有在那个时候才有那种感觉啊。”

“所以呢,和新杰也是一样,高中时代的我喜欢过高中时代的他,也就是这样了。我高中时候可纯情了,如今烟酒俱沾,脾气也变坏了。而他呢,从一介文艺男青年变成那么一板一眼的内科医生,我有时候都觉得他挺无趣的。”

苏沐橙打了个手势:“等等,再说下去我简直怀疑你们是包办婚姻或者奉子成婚了。你倒是说说,你俩到底怎么在一起的?”

 

楚云秀自己开工作室,要早退或者加班都是一句话的事。原本那段时间工作并不忙,但为着张新杰的事,她着实心烦意乱,随便找了点事情做到晚上九点多才回家,结果就在家门口看到一只纸袋,里面装着一个鸡蛋火腿三明治、两个苹果和一罐黄桃酸奶,附赠一张便签纸,写着“早饭”二字。

如此熟悉自己的口味,没有落款她也知道是张新杰送来的,也只有他知道自己早晨懒得做饭,一向只用切片面包对付过去。她无奈摇头,把纸袋拿回屋里,那张纸片攥在手里想要丢掉,走到垃圾桶跟前又不忍心,叹了口气压在冰箱贴下面。

第二天是金枪鱼三明治、香梨和谷物酸奶。

第三天是鳗鱼饭团、香蕉和鲜果汁。

第四天……

第四天,她本想约苏沐橙出来吃个饭,对方却被事情绊住不能赴约,她索性画了个浓妆去了酒吧。有男人请她喝酒,她却只点了柠檬水,将近午夜时把防狼喷雾攥在手心里踩着十公分高跟鞋踢踢跶跶地步行三公里回家。

她在家门口看到了张新杰,拿一张晚报垫在地上,靠在她家防盗门上歪着头睡着了,手边放着一袋比往常大得多的纸袋,里面也不知装了什么。

他睡着的时候看起来倒不像是个已经工作的社会人,单纯无辜又没有防备。

楚云秀在原地站住,一时间心乱如麻,头脑却一片空白,只是望着那张熟睡的脸发呆。

她想起高三的时候,有一天突降大雨自己没有带伞,张新杰撑伞送她到家门口,明明不顺路却为此耽误许多功夫。那时候他已经立志学医,录取分数线在她看来高不可攀,张新杰头脑很好也不敢怠慢,却每天中午耐心地给她讲解数学题。

她想起上了大学旧时好友各奔东西不常联系,有将近一年没听说张新杰的消息,偶然去李轩所在的学校听讲座,吃饭时得知张新杰已经交了女朋友,心里又是惊讶又是妒忌,晚上一个电话打过去却发现是场误会。

她想起自己对男人那糟糕透顶的品味,每每吵架吵到分手就去酒吧买醉,提前设置好定时短信叫张新杰来接,对方竟毫无怨言总在半小时内赶到。

她想起自己与张新杰聊天多半是为了抱怨,抱怨一个又一个不省心的男友,抱怨创业艰难行业不景气,抱怨一个女人在社会上打拼步履维艰,抱怨甲方无理取闹不可理喻。可她从未听张新杰抱怨过什么,学业紧张或是实习辛苦,甚至后来听说他所在的医院闹出医患纠纷见了报,他也只说自己一切都好。

她想起很多事,曾经的懵懂与如今的依赖,想起他固执真挚却又无奈地看进自己的眼,他说云秀,我喜欢你很多年了。

很多年了。

她垂下视线,弯腰脱下高跟鞋拎在手里,不声不响地走过去,在张新杰身边蹲下来。早就过了他的休息时间,大概是在这里等得太久实在撑不住了。她用另一只手轻轻拨开他的额发,把自己温热的手掌贴上去。

“新杰。”

他睁开眼,极其单纯地愣了一下,然后推开她的手扶着门框站起来。

“你回来了?抱歉,在你家门口睡着了……”

楚云秀开了门,“进来说吧。”

张新杰迟疑着跟她进门,把纸袋放在客厅的茶几上,“我今天下班早,本来想……想和你一起吃饭,所以买多了。”他看了看手表,“你赶紧休息吧,我这就回去了。”

“你明天是早班么?”

“不是,下午班。”

楚云秀打开纸袋看了看,“要不要吃点东西?”

张新杰摇头。

楚云秀的视线躲躲闪闪,“我,我想跟你谈谈。”

“那我明早再来,你早点睡,还有……”他按着门把手又转身望回来,“别太勉强。”

没有办法。

一点办法都没有。

楚云秀鼻子一酸,眨眨眼睛泪水就滚了下来。张新杰门开到一半也吓了一跳,赶紧走回来给她递上纸巾,她也只是直挺挺地站着不肯接。

“云秀……”他叹了口气,手掌放在她头顶,“你看,妆都花了。”

她吸了吸鼻子,固执地咬着嘴唇不去看他。

张新杰犹豫片刻,终究还是张开手臂抱住她。怀中的身体微微颤抖,耳边的哽咽渐渐变为抽泣,进而放声大哭。他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动作谨慎又温存。

“太晚了……”楚云秀用发抖的声音说,“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你以为我们还是当年傻乎乎的高中生吗?”

然而张新杰这一次回答很坚定:“就因为我们都不是当初的小孩子了,所以一切都还不晚。”

 

“通常来说,”苏沐橙抽了张纸巾擦擦手,“如果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叫叶修,那么接下来就该深情一吻进入少儿不宜环节。然则既然是张新杰,他肯定是千叮万嘱你要赶紧休息,然后大半夜赶回家去第二天早晨八点回来按门铃。”她冲楚云秀眨眨眼,“我猜得没错吧?”

楚云秀被逗乐了。

 

第二天张新杰来的时候还提了一带食材,当着目瞪口呆的楚云秀的面把蔬菜和鱼放进厨房里。

“午饭。”他解释道,“我可以在这里吃过再走么?”

楚云秀哭笑不得地把他从厨房撵出去,泡了咖啡端到客厅,“我又不是不会做饭,你别一上来就把自己定位成保姆好不好。”

张新杰推了推眼镜:“意思是你答应了?”

“意思是我欠你太多,不能再赊账了。”楚云秀把人按在沙发上,自己搬了椅子坐到对面,对望一眼就觉得身份转换有些别扭,无奈地捂了脸,“你别这样看着我,不习惯。”

反而是张新杰很无辜地追问了一句:“我怎么看你了?”

其实和平常一样。楚云秀心虚地想,只是把话挑明之后才发现原来他一直是这么看着自己的,专注,认真,平静,不似波澜壮阔的浪涛也不像湍流疾驰的河流,而是安静的高山,过去只知道山顶终年白茫茫一片,如今才注意到冰川融化之后有涓涓溪流蜿蜒到自己脚边,也有百花盛开巨木连绵的浪漫。

不好,不能再往下想了。

楚云秀摸摸自己死去多年已成标本的少女心,定下神来直切主题:“你说你,呃,喜欢我好多年,是什么意思?”

这无疑是张新杰最喜欢的有问必答环节。他端正坐姿,双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膝盖上,“就是字面的意思。”

楚云秀眨眨眼,“嗯?这就没了?”

“实话说你并不是我会欣赏的类型。起初以为你是个很有主见的女生所以自然而然就成了朋友,后来却慢慢发现你并没有看起来那么——那么干脆,那么坚决。我那时候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人明明有想法却总是瞻前顾后不敢放手去做,所以觉得你很有趣,等我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你的时候,”张新杰叹气道,“你已经开始和隔壁班的体委交往了。我不记得他的名字,印象中是个个子很高、很直爽的人,不懂女生的那点小情绪,你还经常为此生气。”

那是高三的时候,作为考生依然顶风作案地早恋,之后毫不意外地被班主任叫去拐弯抹角地教育了一顿,不到一个月就和那男孩分手了。——比起对方的脸,反倒是这些事令她印象深刻些。

“上大学之后,不到半年就听说你又交了男朋友,但也是坚持不了多久。如果我提出和你交往,大概也会如此吧。”张新杰顿了顿,“可是我始终觉得,喜欢一个人就该和她走到白头——我知道这听起来很愚蠢,但如果不试一试,怎么都不会甘心的。”

楚云秀这下是真的不敢看他了。说来也怪,明明她才是有着丰富多彩的情史、种类复杂的前任和花样繁多的分手经历的那一个,而据她所知张新杰并没有恋爱史,为何他竟然可以如此平淡地说出这么要人命的话来?

“最初我只是想等一等,两年或者三年,找一个合适的时机对你说。但我渐渐发觉需要顾虑的事越来越多,从学业到就业,从就业到职场,年轻不懂事的时候以为长大了一切都会迎刃而解,但需要面对的事总是越来越多。其实对我来说现在依然不是最好的时机,但我怕再等下去,就要当你的伴郎了,”他苦笑道,“那就实在太糟了。这样说你能理解吗?”

这根本不是能不能理解的问题,楚云秀低着头说:“我真不明白……如果我喜欢一个人,根本不可能眼看着他去和别人交往。”

“因为我足够了解你,你虽然经常犹豫不决但总会顺从自己的内心做决定,我也了解你对男人的坏品味和糟糕透顶的运气,”说到这里他笑了一声,“所以我知道他们并不会一直留在你的生命里。但是我会。”

够了,真是够了。就算把浪漫煽情的剖白环节变成了一板一眼一五一十的你问我答,楚云秀依然感到了耳热。她端起咖啡杯低下头小口啜饮试图掩饰,但张新杰恰到好处地结束了陈述,用意犹未尽的留白代替了总结陈词。

——我是爱你的那个人。是你爱的。是彼此契合的。是为你戴上婚戒誓约忠诚的。是四十年后满头华发与你相互搀扶的那个人。

他们彼此等待了十年,终于各自成长为能够肩负起对方生命的人。

“我……”楚云秀努力放松声带,扬起下巴毫不回避地看着他,“我是个挺糟糕的女人。”

张新杰笑着摇头:“你不是。”

“我一直说要戒烟,可从来没执行过。”

“我会帮你戒掉。”

“工作室才刚起步,我不会放弃工作,没有太多时间照顾别人。”

“相信我们都能照顾好自己。”

“我习惯熬夜。”

“幸好我的生物钟一向很守时。”

“我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总想依赖别人的判断。”

“乐意帮忙。”

楚云秀吸了口气:“我和别的男人睡过,很多次。”

“那么,”张新杰弯起嘴角,“第一次的主导权就交给你了。”

这下楚云秀终于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她向后靠上椅背,觉得自己真是彻底输给他了。青春年少时的懵懂爱情会褪色,匆匆爱过恨过的人会匆匆退场,而张新杰却一直留了下来,一点一滴占据了她的心。

“我想我们达成共识了?”

楚云秀只好点点头,不去看他。

但她听见张新杰长舒了口气,然后在余光里低下头摊开手掌。

“其实我挺紧张的,”他用左手摸摸自己右手的掌心,“都出汗了。”

她愣了一下,终于笑出声来。

 

苏沐橙在沙发上蜷缩成一团,斜着眼睛看楚云秀:“我现在觉得你俩挺般配的,真的,并蒂奇葩。”

楚云秀轻轻推了她一把,“你跟叶修混久了吧,嘴巴也跟着变坏了。”

“真好。”她阖上眼靠在沙发背上,沉默了一会儿又突然笑起来,“要是张新杰没向你告白可怎么办呢?”

楚云秀想了想,虽然表白和求婚突如其来,彼时也的确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但如今回过头来,过去的这短短几个月里,竟从未想象过这个“假如没有”的可能性。

“我觉得他就在我的生活里。并不是突然从男闺蜜变成了男朋友、未婚夫和老公,而是从一开始我们就是这个样子。”

以后也会一直继续下去。

 

证婚人握着麦克风站在楚云秀面前。

“楚云秀女士,你愿意嫁给这位张新杰先生,爱他、尊敬他、忠诚于他,无论贫困、疾病或是死亡,都愿意和他分享你们的未来,作为平等、相爱、忠实的伴侣度过一生吗?”

她挽着张新杰的手,向他微微一笑。

“我愿意。”


——张楚番外篇《好时辰》END——



【后记】

关于张楚呢,有些灵感来自我的一位好友,她有个奇怪的理论,说真命天子出现的越晚越好,太早出现怎么都会被作死,因为彼此的不成熟、人生规划的不一致而折腾死,但是等到年纪大一些,这些事情都靠自己解决了,遇到真命天子,以后日子就开心了。

楚云秀的性格……不太好刻画。没有什么实例可以展开写。我太懒了,主CP都拖拖拉拉的,副CP也没法着墨太多。凑合看吧!

在这篇文之前我本来对新杰大大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写着写着觉得,尼玛这么苏呢!但是有基友说“感觉很可怕”,也是真的。不过云秀大大说不定比较吃这一套吧!

我想看张楚的初夜!←但是不想自己写。

这文里苏妹子没有CP真是太可惜了!暗搓搓说她口中的初恋是吴雪峰大葛格

同理,没把小周和方锐拉在一起也太可惜了!

现在弥补还来得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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