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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高手/楼秋】如影随形(网络番外:花千树)

楼秋不足!土豪不足!玛丽苏不足!只好自己动手了!

这篇接着本子里的番外《唯独你是不可取替》,是楼秋俩人都去了美帝之后的故事。本子现在卖过半了,冷CP安利竟然卖得出去,我各种受宠若惊TAT 所以码个番外粗来……下次会有一篇双花当年第一次反攻时候的肉(好耻),再然后……可能还会有一两个番外?看情况吧。

【戳我通贩】

BGM是容祖儿《花千树》,其实主题契合度不是很高啦。灵感还有一半来自于LJJ的《鬓边不是海棠红》,口黑口黑。

这篇真的是逗比,请大家丢掉节操~


番外:花千树

“遇过很多很多恋人,一朵花跟森林,你未决定哪边合衬,如何投入你情感。害怕今天挑选这人,转角有个某君,送赠更动魄的热吻。”

 

楼冠宁在游泳馆泡了一个半小时,游得酣畅淋漓,又蒸了个桑拿,一身清爽地出来,开上车去接网球场接叶秋。

周末的下午,就该是用来运动的。

他把车停在车库,时间略早了些,于是哼着歌溜达进去找人。

户外的场地,人人都穿一身网球服,看着不大好分辨。但他在护网外兜了小半圈就笑眯眯地发现了目标,叶秋脖子上搭着毛巾在场地边上喝水,似乎是刚刚结束,对面和他对打的同伴放下球拍走过来同他讲话。

哟,小姑娘啊。

楼冠宁没再往前走,就这么不远不近地瞧着,勉强能看见两人脸上的神情。那女孩长得挺讨喜,笑起来又清爽又明艳,给人第一印象很好。她和叶秋说说笑笑的,好像彼此很熟悉。叶秋倒不多话,一直含着笑点头应声,偶尔说上两句,和颜悦色彬彬有礼,活脱就是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

聊了一会儿,叶秋看了看手表就主动告辞,往更衣室——也就是楼冠宁所在的方向走。

这么一来俩人就打了个照面,楼冠宁抬手招呼他,叶秋不慌不忙地走过来,很坦然的样子:“等很久吗?”

“刚到,”楼冠宁从他手里接过空水瓶子丢进垃圾箱里,“就在你和人家姑娘聊天的时候。”

叶秋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后面传来那女孩的声音,两人一齐转身,她看了楼冠宁一眼也没多想,示意叶秋借一步说话。

“哦,有什么事吗?”叶秋脚步没动,就没打算避着楼冠宁。

女孩迟疑了一下,咬了咬下唇,低声问他有没有空一起吃晚饭。

楼冠宁听见了,翻了个白眼——不过他戴着墨镜,对方也没瞅见——然后往旁边站了站,自觉不该是自己掺和的事儿。

叶秋不咸不淡地瞥他一眼,几句话就婉拒了,末了端起一个仿佛十分温柔的微笑,就这样向女孩告辞。

等两人上了车,叶秋低头扣上安全带,楼冠宁笑了一声:“人家姑娘挺喜欢你的?”

叶秋动作一顿,微蹙起眉,“你这倒是很敏锐……当初我喜欢你的时候怎么那么迟钝呢,情商都打荣耀去了?”

“嘿嘿,不一样,我那会儿拿你当朋友。”

“如今呢?”

“如今你多看谁一眼,谁多看你一眼,你想赖都赖不掉的。”楼冠宁说这话的时候还是笑呵呵的,开上车就往家里开。

叶秋眉梢挑得老高:“以前没觉得你还挺会吃醋。”

“刚好相反,我才懒得吃这种干醋。”他顿了顿,“叶二少你人缘好桃花旺,喜欢你的人男男女女一直就没断过,可你这不是死心塌地看上我了嘛。我就算信不过自己,也得信得过你啊。”

这要不是在开车,叶秋肯定要在他腮帮子上捏一把。怎么这几年下来,别的没长进,脸皮倒是越来越厚了呢?

“嗯,其实我也很受欢迎的啊,你瞧——”楼冠宁随手从储物格里摸出一张名片丢过去,“是个美人儿。”

叶秋低头一看,名片是英文的,人名却明显是个华人,纸上喷过淡香水,背面似有似无地蹭了一抹口红,手写着电话号码。

“想找女人可要趁早讲,不然再过两天……”

楼冠宁不明所以:“过两天怎样?”

他闭上嘴,专心看起了手机。

 

叶秋的初恋是小学五年级的前桌,瓷娃娃一样白净可爱的小女生,俩人在课堂上偷偷摸摸传纸条,互相都不敢正眼看对方,视线一碰就争先恐后地低下头。

那之后他有过很多恋人,或者未能称为恋人就匆匆结束的关系。其中一些比较喜欢的,自然就记得牢,其余也不过是路人,年过三十之后再想起来,对方的脸孔都模糊不清,在一起尝过的甜蜜和吵过的架平等地被遗忘,好像在看一出敲不开人心的乏味电影。

他曾认为自己理所应当地这样走下去。邂逅,同行,然后分手。倘若仅仅是彼此取暖,拥抱接吻打发无聊的闲暇时光,好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空虚可怜,这世上有太多人可以彼此替代,他也就放任自己兜兜转转。

有什么不好呢,反正转角就会遇到下一个人。

 

那女孩第二天给叶秋发短信,当时手机放在餐桌上,楼冠宁在收拾早餐的盘子,视线一扫就看见了,连同短信内容尽收眼底。

“哎,你跟人家说了什么,怎么好像很伤心似的。”

叶秋正在厨房切水果,头也没有抬,“让她趁早断了念头而已……她看我最近没戴戒指,以为我空窗了。”

楼冠宁正好把盘子端过去,往他左手中指上扫了一眼,“对啊,你为什么不戴了?”这对戒还是他当初大老远从B市跑来纽约跨年的时候送的,他自己倒是时常戴着。

“嗯……你觉得呢?”

可惜楼冠宁此时仍毫无危机感,耸耸肩以示宽容。

苹果切好了,叶秋拿起一瓣塞进他嘴里,“不怕被我甩了?”

“你不会。”

回答太迅速太笃定,叶秋觉得他肯定没过大脑,带着一点恨铁不成钢的遗憾皱起眉来,看着他咔吧咔吧地嚼苹果。

“我怎么就看上你了呢?想看你吃味的时候你大度,希望你敏锐的时候你迟钝得没药医,简直没劲透了。”

楼冠宁差不多也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了,凑过去咬他手里的那一块。“金牛座嘛,别的不行,就是靠谱,实干派,不玩虚的。”

这话倒也没错,叶秋思来想去也找不到几件楼冠宁做得令他不满意的事。他想对一个人好,那真是挑不出刺儿的好,相比之下那么一丁点不够浪漫的缺点也可以被原谅。

“看不出你还挺有正宫气场。”

叶秋这话说得楼冠宁哭笑不得,“合着您是皇上,我是皇后呐?是不是还得有个三宫六院,爱妃贵人的,好让我管管?”说完自己就乐了,洗干净双手搭在叶秋脖子后面,用鼻尖去蹭他的脸。“你倒是说说看,那些人喜欢你什么?”

“那些人”自然指的是不分男女的追求者。叶秋一想这事儿还有点脸红,他可不是叶修,自卖自夸也有个限度,只好把问题又抛回去:“你说呢?”

楼冠宁似笑非笑:“因为你是白马王子吧?”

 

从小叶秋就被要求做个少爷,要有教养有涵养,待人接物尽善尽美,什么时候都得端着劲儿。和他打过交道的人都很舒心,也不觉得他有什么拒人千里的架子,可那都是他在人前做出来的样子。

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个谦谦君子,性子温和,谈吐举止都很得体,长得也好看,关键还是个死有钱人。所以这样的人,难免招来许多爱慕的眼光。

至于关起门来叶二少还是不是白马王子,这事儿没几个人知道。

从前叶秋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有一副吸引眼球的皮囊,光鲜亮丽惹人前赴后继飞蛾扑火,这也不是他的错,难道还怪他不够粗鲁么?

或者像叶修那样,青春期还没到就已经离经叛道,处处事事都要与家里对着干似的,到最后干脆离家出走跑去打荣耀。如今兄弟俩站在一块儿,除了脸孔和声音其他根本不像是一个屋檐下出来的人。不过叶修没后悔当初跑出来,叶秋也没懊恼自己没跑成,一样人到底活出了两样的人生,也都过得挺好。

叶秋还是知足的。

过去他游走在那些恋爱对象之间的时候就这样想。不管他们是为什么喜欢自己,喜欢就是喜欢了,在一起就是在一起了。拖手虚耗时光,从对方陌生的生命里汲取新鲜感,刚开始总是高兴的时候多一些,热恋期一过就很快觉出许多无法容忍的矛盾来,分手干脆利落,也可以毫无包袱地迎接新的恋情。

这世上可以成为情人的人很多,他甚至来不及一一去实践。白马王子总有鲜花追随,他随时兴起就去摘起一朵,随时厌倦了就说再见。总会有更好的吧,总会有完美无可挑剔的存在吧?能让他不会厌倦,就此停下脚步跳下白马,心甘情愿为一朵花放弃整片森林。

如果问叶秋与叶修的性格有哪里相像的地方,一定会得到殊途同归的回答。

叶秋会说,是任性。

叶修则说,是坚持。

但根本是一样的东西。在心里认准的东西,不择手段都会实现,为此而放弃的一切,都是轻描淡写的陪衬。

 

“不过我可没把你当王子,”楼冠宁一张脸近在咫尺,呼吸都缠在一起,“你也不用装成那样给我看。”

叶秋一愣。

“你这个脾气,说风就是雨,翻脸快过翻书,想一出是一处,三天两头地安定不下来,到还真没把我当外人。”楼冠宁摸摸他脑后一撮翘起来的头发,“这可比白马王子有意思多了。”

叶秋又好气又好笑,哪有这么埋汰自己男友的?但他张开双手把楼冠宁整个儿圈进怀里,笑得肩膀都抖了,短发磨蹭着楼冠宁的脖子隐隐发痒,“你是白雪公主么?可惜了,遇到我这个坏心眼的王后。”

“哎呦,还真是个后妈。那你要不要挖了我的心肝啊?”

叶秋皱了皱鼻子:“脂肪肝我可不要。”

“不可能,我掏出来给你看看。”楼冠宁按着他的后脑勺亲吻,从嘴唇到舌面从齿列到上颚都给舔了个遍,亲得两人呼吸都乱了,恰到好处地松了口。“怎么样,是不是一颗红心向太阳?我这心肝脾肺肾——特别是肾,可不都是你的么。”

叶秋哭笑不得地看着他,这人怎么就这么实在呢,想嫌弃都嫌弃不来。

“你先放开,”他努力板起一张脸,把那两只不老实的手都给拍下来,“站好了,严肃点,我有话跟你说。”

这倒是少见,楼冠宁老老实实地收敛了手脚准备接受叶二少训话。但叶秋显然不满意,四下看了看,这还是在厨房里,都不是个讲话的地方,于是端起水果盘子就往客厅走。楼冠宁乖乖跟在后面,瞧见他把盘子一放,说了句“坐下等着”,蹬蹬蹬就上楼去了。

这是唱的哪一出呢?在一起好几年了,楼冠宁还是摸不清他那些个稍纵即逝的想法。叶秋总能带给自己惊喜,虽然偶尔会变成惊吓,但面对心爱的人楼冠宁纵容得很没原则,他不在乎是自己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亦或是对方对自己亦步亦趋,反正两个人在一起,怎么都是一起走。

很快叶秋就回来了,拿着一个文件袋,往楼冠宁手里一塞,挨着他坐下来。

“你不是问我最近为什么没戴戒指?——这是我让律师草拟的文件,你先看一看。”他一面说着,又拉过楼冠宁的左手,把中指上那枚白金戒指给取下来了,“以后你也不需要戴这个了。”

楼冠宁果然被吓得不轻,瞪大双眼看着他,嘴角抽搐,“不是吧……你跟这儿等着我呢?这也太耍赖了吧,我还想着应该是我先……”

叶秋眉眼间都是得意的笑,左手还扣着他的手腕子,右手伸进衣袋里摸出一个东西来,“那真是抱歉,可我等不及了。再说先下手为强,你还嫩得很呢!”

楼冠宁看着他把一枚挺大颗的钻戒往自己无名指上推,看得头皮都炸了。

“你你你等等——”

但事已至此,还有什么能阻止叶秋把最后一句话说出来呢?

“白雪公主,你愿意嫁给我吗?”

楼冠宁的表情简直精彩极了,好像黄少天的QQ表情包一股脑地贴在他脸上似的。

叶秋瞧着好笑,凑过去在他嘴上啃了一口,然后把文件袋打开,摊在玻璃茶几上。“这是婚前财产协定,你可看好了再答应。”

但楼冠宁一眼都没往那边看,趁着他转过去的当儿一下子把他扑倒在沙发上,把脸埋在他颈窝里,张开嘴轻轻咬住他的喉咙。

“我愿意,女王大人。”

 

再没有什么白马王子了。叶秋心想。也没有森林,没有采撷不尽的美丽花朵。

看尽了情侣间的喜与悲,再有人问他,要不要为一朵花割舍一整片森林,他便会笑着说,哪有什么森林呢?都是蒙蔽双眼的幻象。清醒过来的时候,眼前就只有一幢小木屋而已。这里有他所等待的人,也正是等待他的人。

他推开小木屋的门,吱呀一声,许多故事就此结束,而属于他们的那一个才刚刚开始。


-END & TBC-


(《鬓边不是海棠红》里面商细蕊说,程凤台爱他不是因为他的戏好;《此间与彼方》里叶修说,蓝河不嫌弃他是大神。我觉得楼冠宁喜欢叶秋,也不是因为他是个完美少爷完美情人。大概小楼是个M……喜欢叶秋带他坐过山车吧!←专注毁气氛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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